合肥市公租房申請流程如下:
# 一、準備材料階段
1.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需提供《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等)、收入證明(低保證明或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入情況說明等)、住房情況證明(房產證、房屋租賃合同等,證明無房或住房面積低于標準)。
2. 新就業無房職工
《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明、畢業證明(畢業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錄用文件、住房情況證明(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等)。
3. 外來務工人員
《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身份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錄用文件、社會保險繳納證明(1年以上)、住房情況證明(無房證明等)。
# 二、申請受理階段
1. 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就業單位所在地(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 受理審查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通過初審的,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區住房保障部門;未通過初審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三、審核公示階段
1. 部門審核
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民政、不動產登記、人社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民政部門負責審核家庭收入情況,不動產登記部門負責審核住房情況,人社部門負責審核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就業及社保繳納情況等。
2. 公示名單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將在區政府網站、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區居委會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可以向區住房保障部門反映。
# 四、配租入住階段
1. 確定配租方案
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房源情況確定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配租對象范圍等內容。
2. 公開配租
按照配租方案進行公開配租,可以采用搖號、抽簽等方式確定具體的承租人。
3. 簽訂合同入住
承租人確定后,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或者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與承租人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租金標準、租賃期限等內容。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入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