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換領居住證,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證明個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證是最常用的身份證明,如果沒有身份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護照等也可以,但具體是否認可需根據當地公安機關的要求而定。
2. 原居住證:需要交回原居住證。如果原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也應一并提交。
3. 近期照片:通常需提供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照片,照片應符合證件照的標準,具體要求如背景顏色、照片尺寸等可咨詢當地的辦理機構。部分地區受理單位可以從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導入申領人近期相片的,則申領人無需提交相片。
4. 相關證明材料(根據居住情況提供):
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
自持房屋需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拆遷安置證(無房產證的情況下);
租賃房屋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或房產證權屬證明;
居住在公房需提供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住宿證明等相關居住證明材料。
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提供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相關就業證明材料。
以連續就讀為由:提供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原件或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