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年限限制)具有區內常住戶籍,或持有區內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在區內用人單位工作,并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費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住所(或經營場所)在區內的營業執照和6個月(含)以上完稅證明,申請家庭在區內無房并且余杭區內近五年內無房產轉讓記錄,申請家庭未享受區內人才住房保障、畢業生安家補貼等優惠政策。申請家庭是指:一對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或未婚、離異、喪偶的單身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