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基準
來源: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所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計算基數的確不是按照職工受傷時的實際工資計算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基準
來源: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所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計算基數的確不是按照職工受傷時的實際工資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