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合肥市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適用車輛:
純電動貨車(總質量≤12噸);
燃料電池貨車(示范應用車型)。
申請材料:
車輛購置發票及合格證;
企業營業執照(個人需居住證);
電池檢測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
辦理流程:
線上提交至“皖事通”→“新能源車服務”;
市經信局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核發《新能源貨車通行證》(有效期1年)。
通行權限:不受貨車限行區域限制,允許每日0-8時通行。
政策依據:《合肥市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適用車輛:
純電動貨車(總質量≤12噸);
燃料電池貨車(示范應用車型)。
申請材料:
車輛購置發票及合格證;
企業營業執照(個人需居住證);
電池檢測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
辦理流程:
線上提交至“皖事通”→“新能源車服務”;
市經信局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核發《新能源貨車通行證》(有效期1年)。
通行權限:不受貨車限行區域限制,允許每日0-8時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