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安徽省公安廳《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工作規范》(2025年修訂)
覆蓋對象:
超生未落戶兒童;
流浪乞討人員;
被拐賣后解救人員;
其他原因造成的“黑戶”。
辦理流程:
身份核查:
通過“皖事通”提交《無戶口人員登記表》;
公安部門比對全國人口庫及DNA數據庫。
材料補充:
需提供原始出生記錄、村委會證明等輔助材料;
被拐兒童需提交解救證明及DNA比對結果。
公示審批:
派出所公示7天無異議后,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審批通過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落戶。
政策創新:
容錯機制:歷史遺留問題允許“三代以內親屬承諾書”替代部分證明;
即時服務:流浪人員憑救助站證明可先行落戶,后續補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