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現在合肥市購買二手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另外如果公積金貸款放款下來以后,購房人因為其他原因辭職,貸款利率是否會因為公積金沒有續交而變更為商貸利率?(注意前提是:公積金貸款批準放款以后,已經開始還貸以后辭職)
解答來源: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解答內容:
根據《合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合積﹝2018﹞43號第一章總則中第二條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是指向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貸款。申貸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六個月以上,受理貸款期間公積金需正常繳存。申貸人所購普通自住二手房應在二環以內或二環以外成熟小區,須是成套住宅,房屋年限從房屋竣工之日起計算不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