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兩險”蘇州市級統籌,張家港市職工醫保政策有哪些變化?
變化一,調整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將公務員(含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納入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按月繳費,參保人員享受地方補充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待遇。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使用范圍由定點醫院擴大到定點醫療機構。
變化二,調整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計入標準。退休人員按本人月養老金的5%為基數,計算全年計入金額,按年計入,不滿70周歲的以1350元/人·年為下限,70周歲及以上的以1550元/人·年為下限;上限為3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