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小孩戶口在懷遠縣城,現在1歲2個月了,還可以參加新生兒醫保嗎?不能的話,還有其它方式參保嗎?
答 復:
根據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蚌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的通知》(蚌政辦〔2020〕14號)“第九條 下列人員可以動態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照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其他未在集中參保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予辦理參保手續。一周歲以內嬰兒自出生之日起 90 日內辦理當年度參保并足額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 90 天參保繳費的,自繳費到賬次日起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孩子已超過一周歲,不在新生兒參保范圍內,也不符合其他動態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規定,目前我市集中參保期已結束,不再辦理參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