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有兩種:
1.居家人員,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攜帶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等向照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對入住協議服務機構照護床位的人員,照護保險經辦機構將部分失能評定事項,委托給協議服務機構。協議服務機構在照護保險經辦機構指導下,受理失能評定申請、進行評定審核等。
申請方式有兩種:
1.居家人員,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攜帶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等向照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對入住協議服務機構照護床位的人員,照護保險經辦機構將部分失能評定事項,委托給協議服務機構。協議服務機構在照護保險經辦機構指導下,受理失能評定申請、進行評定審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