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46中學區劃分范圍內,藍鼎觀湖苑子女為何不能就近入讀?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就藍鼎觀湖苑學區一事進行咨詢。“根據2020年合肥市包河區中小學學區劃分公布: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東—廬州大道以西,南—方興大道以北,西—玉龍路以東,北—紫云路以南(不含觀湖苑)。藍鼎觀湖苑在學區劃分范圍內(校區位置在廬州大道以西,紫云路以南),但為什么業主子女不能就讀合肥第46中?”
答:開發商未曾繳納教育配套費,自己配套建設學校
對于家長疑惑,包河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回復表示,經區教體局了解,教育配套費是根據2007年合肥市的規定,新建住宅小區要根據建筑面積,按照一定的標準繳納相應的教育費用,相應縣區同步配建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另外,開發商也可以選擇不繳納相關的教育配套費,自己來配套建設開發住宅小區對應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根據了解,濱湖世紀城和觀湖苑小區于2008年左右在濱湖開發建設,當時均未繳納教育配套費,2個小區共同配套建設了兩所小學和一所中學,即現在的師范附小二小、師范附小三小和48中濱湖校區,所以觀湖苑小區自建成以后中學學區一直為世紀城配套的中學——48中濱湖校區;且46中目前生源已飽和,學區無法再擴大。
對于學區劃分的因素,包河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解釋:學區劃分是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等因素來劃定的。
且根據合肥市教育局學區劃分相關文件要求,學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適齡兒童少年“有學上”優先原則、就近入學原則和相對穩定原則等基本原則進行劃分,其中“就近入學原則”明確:鑒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也就是說,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