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已經于長沙通過靈活就業方式繳納了十個月的公積金了,外地的公積金也已經封存了,我想要把外地的公積金遷入到長沙的賬號上,請問是否只要本人帶身份證前往住房公積金中心填表申請,無需先到異地的住房公積金進行提交轉移申請,等異地同意后帶文件到長沙住房公積金再填表申請?
現就您關心的問題回復如下: 職工在市公積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職工本人可至繳存管理部申請將在異地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市公積金中心。無需前往原繳存地。 辦理從異地中心轉移到市公積金中心需要以下資料: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表可在市公積金中心官網下載,或辦理時在網點窗口領取。 若以后您還有關于公積金方面的疑問,歡迎您撥打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提供詳細信息,我們會為您詳細解答。 感謝您對住房公積金工作的支持。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