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員工18年9月30的預產期 報銷生育金如果到19年去報銷 計發的工資基數是根據17年還是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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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這里指生育當月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也就是說如果職工在2018年生育,則是根據2017年的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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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