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
我公司一名員工在去年8月患肺癌。我們公司有給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是江蘇沭陽人,截止到現在,社保已經交滿10年。請問該如何申請大病補助,需要哪些資料?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針對您有惡性腫瘤,可享受門診大病政策:
大病門診。參保人員患下列大病的費用經市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享受大病門診補助:
(一)血液和腹膜透析治療費;
(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藥費;
(三)惡性腫瘤化療、放療費;
(四)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藥費。
大病門診補助費用結算的起付標準為800元/年,起付標準以下費用由個人承擔。超過起付標準部分的費用,在職90%,退休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6%,白血病最高限額8000元。
參保人員患以上病種,經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需要在門診進行治療的患者,可到確診醫院的醫保辦領取并按規定填寫《常州市市本級統籌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待遇審批表》,后由定點醫療機構將審批表定期匯總到市社保中心進行審核確認后,在選定定點醫院就診刷卡即可享受門診大病待遇。
建議先在常州市社保中心(錦繡路2號1樓B區)申領表格,再至您需要治療的醫院寫治療方案簽字。后期發生的費用再至常州市社保中心報銷費用。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