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媽媽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意外,騎電動車被私家車撞了,交警鑒定為我方付主要責任,對方為次要責任,公司以我媽沒有交五險一金為由拒絕工傷,并且拒絕在治療期間支付基本工資,這種情況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如何向勞動局尋求幫助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首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您母親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傷害,為主要責任,不符合認定工傷的條件。
另外,如您目前在法定就業年齡范圍內(50周歲之內),單位必須為其征繳社會保險,簽訂《勞動合同》,如單位不予征繳,勞動者可以到單位營業執照所屬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常州市勞動監察支隊:86689292;天寧區勞動監察大隊:86658709;鐘樓區勞動監察大隊:88890219;新北區勞動監察大隊:88517008;武進區:12333-選擇所在地區后-按“5”號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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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