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本人與親戚共同出資購買了套住宅,兩本房產證各占50%房屋產權。現該房屋名下只有我一家三口戶口在里面;請問,明年我小孩小升初是可以正常入學上42中嗎?
回復單位:廬陽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
解答內容:
根據《廬陽區2020年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凡是符合“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可以按劃定的學區入學。根據您的介紹,您報名提供的房產是孩子父母和他人共有的房產,不是孩子父母名下獨立產權房產,不符合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