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申請、審核、審批通過市養老服務綜合平臺進行,當月申請,下月生效。
一、辦理方式
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申請。
二、 辦理條件
1.合肥市市區戶籍且常住。
2.70周歲(含70周歲,下同)以上低保老年人、70周歲以上空巢(無子女)老年人、9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
2.70周歲以上低保老年人須提供低保證(須包含低保證有效審核信息)。
3.70周歲以上空巢(無子女)老年人須由居(村)委會和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提供相關材料(兩級蓋章)。
四、辦理流程
1.社區(村)辦理申請。
2.街道(鄉鎮)審核上報。
3.區(開發區)民政部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