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患有小兒麻痹癥(二級殘廢),生活無法自理,需父母照顧我日常飲食起居,目前為當?shù)卣捅簟,F(xiàn)戶口與父母在六安市農村,目前兄長在合肥上班,我母親在合肥負責照看小孩。我隨父親在農村務農,父親年紀漸漸大了無法再進行重體力勞動。我母親患有腰間盤突出,一人無法照看兩個小孩。因此,我父親準備在合肥找個臨時工貼補家用,無奈合肥現(xiàn)在租房成本太高,身為低保家庭無力承擔。那么請問一下,我們非合肥本地戶口在肥臨時就業(yè)且為殘疾人家庭的,能否申請到廉租房?如能申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感謝回復!
回復單位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
解答內容:
經(jīng)租賃中心了解,根據(jù)《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合政〔2019〕52號)、《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合房〔2019〕74號)文件規(guī)定,在合肥市穩(wěn)定就業(yè)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申請人年滿18周歲;2、申請人持有市區(qū)居住證;3、申請人在市區(qū)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截至申請時,勞動合同剩余期限滿1年),且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18個月(含)以上;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qū)無私有住房;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符合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符合條件的在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首先向用人單位提交《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并提供身份、婚姻、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用人單位提出初審意見并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將初審通過的單位職工集中造冊,并填寫《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申報表》、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原件及復印件及初審材料向注冊地街道辦事處(工業(yè)園區(qū))申報復審。由于您父親目前未在合肥市工作,未在合肥市繳納社會保險,所以不符合合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