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神鎮七旬五保貧困戶徐某某借助法律援助打贏了官司,獲賠超10萬元,一舉解決了再度陷入貧困的后顧之憂,為晚年生活贏得了保障。
事情還得從2019年1月31日說起,當天16時40分許,徐某某在公路附近揀拾廢品時,與一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徐某某嚴重受傷。經市人民醫院診斷為多處骨折伴有閉合性顱腦損傷、頭皮挫裂傷,雙側胸腔積液。
徐某某先后兩次住院,醫療花費75672.02元。正當徐某某為巨額醫療費、護理費無法支付而犯愁時,村法援聯系點工作人員找到鎮法律援助工作站,請求為徐某某給予法律援助,指派律師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金神鎮法律服務所對案情認真梳理后,認為本案所涉及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在徐某某,肇事司機陸某某負次要責任。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后,仍有45000余元醫療費用需要由徐某某自行承擔。然而徐某某作為一名特困供養人員,在多方努力下,2018年剛脫貧。45000余元的自負醫療費用無疑會把徐某某再次拖入貧困。
徐某某在本案中負主要責任,法院能否支持請求支付精神撫慰金的訴求?辦案律師決定采取迂回戰術,為徐某某爭取合法賠償,以減輕他的債務。在承辦人的幫助下,徐某某在治療結束6個月后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過司法鑒定程序后,請求被告陸某某和肇事車輛投保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累計賠償金額為118908.10元。
今年5月20日,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雙方各執一詞,一時難見分曉。最終在承辦人的據理力爭下,陸某某和承保該肇事車輛的某保險公司賠償徐某某109300.87元,陸某某的11800元的車輛維修費由徐某某承擔4300.87元,剩余105000元的賠償金由某保險公司于今年6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據悉,6月8日,所涉保險公司履約,將剩余105000元打入市法院賬戶。
▌來源:桐城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