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期屢次發生無人機“黑飛“事件,導致航空交通受干擾。國內民航局近日推出新規,規定民眾使用無人機進行飛行活動時,須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揮,確保無人機在指定區域和時段,按照指定運行要求飛行。據悉違反相關規定者,相關部門可處以警告或最高停運6個月,最高罰款可達10萬元人民幣。
相關條例對無人機飛行運行的負責人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對民航運行安全或地面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無人機操作者,應當取得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的許可,而相關駕駛操作人員應當取得無人機駕駛執照。
條例還確定了航空器運營人管理制度、航空人員管理制度、航空服務機構管理制度、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條例亦確定民航行政管理機構對行政相對人實施飛行標準管理過程中,使用監督檢查的權力和在必要時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