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人才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攻略①——申請程序
答:1.申請。申請人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合肥專廳或皖事通,申請人才住房租賃補貼,簽訂婚姻狀況、住房等情況的承諾書,以及授權查詢個人及家庭成員相關信息的委托書。
2.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信息,由大數據自動比對驗證學歷、住房、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納稅地等信息,比對驗證符合條件的由所在企業核實確認(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經所在企業核實確認后由市人社部門審核),未通過大數據比對驗證或相關部門(企業)審核的應當說明未通過原因,由申請人核實補充。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核通過,比對驗證信息以各相關部門提供數據信息為準,如申請人發現系統反饋信息有誤,可向相關信息提供部門提出修改申請,相關部門在接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
3.公示。每月上旬,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平臺審核通過新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情況進行匯總,審核結果在申報平臺上發布,并將上月通過審核的擬補貼人員名單及補貼金額在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對審核公示有異議的,反饋至相關部門進行重新審核。
4.兌現。經公示無異議后,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每月下旬將符合條件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發放至申請人的銀行賬戶,住房租賃補貼自公示通過月發放。
5.續發。服務人才發展綜合平臺每月上旬自動比對驗證申請人住房、養老保險等信息變化情況,人才勞動關系、學歷等由所在企業每月上旬進行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直接續發住房租賃補貼。因申請人個人工作、住房等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條件時,停止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因申請人信息不準確、金融賬戶未激活等原因,導致補貼發放不成功的,發放地住房保障部門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完成修正信息、激活金融賬戶等事項,并納入下月一并發放。因申請人個人主觀原因造成住房租賃補貼無法發放的不再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