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戶口本上的出生日期錯了,改回來手續麻煩嗎?
答:公民的出生日期等原則上不予變更。有正當理由確需更正的(指有證據證明戶口登記錯誤的),憑相關證件和書面申請,辦理更正手續。以上登記項目變更后,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繳銷,并為其重新編制公民身份號碼,辦理居民身份證。本人的書面申請(未滿18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出具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原始憑據、有工作單位的,還須由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原始檔案證明。經民警調查核實后填寫《戶口登記項目主項變更更正審批表》,報派出所、分(縣、市)局審批,方可給予更正,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的干部個人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公安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辦理流程:窗口受理→材料審查→報批審核。辦理時限:派出所20個工作日,分(縣、市)局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