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查詢不動產信息?
答:《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資料依法查詢制度,并把查詢主體限定為權利人、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這三類主體查詢、復制其不動產登記資料的范圍也不一樣。根據細則,權利人可以查詢、復制其不動產登記資料。因不動產交易、繼承、訴訟等涉及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查詢、復制不動產自然狀況、權利人及其不動產查封、抵押、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狀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監察機關等可以依法查詢、復制與調查和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執行公務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依照本條規定辦理。專家表示,將查詢主體限制在權利人、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這意味著不是任何人不需要任何條件就可以隨意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申請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須證明有利害關系,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查詢申請書、查詢目的說明、申請人身份材料;利害關系人查詢的,提交證實存在利害關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