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調整合肥市區普通住宅小區前期公共物業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合發改服價〔2019〕1081號),目前合肥市前期物業公共服務各等級基準收費標準分別為有電梯的住宅甲級1.7元/m²•月、乙級1.5元/ m²•月、丙級1.3元/ m²•月、丁級1.1元/ m²•月;無電梯的住宅甲級1.2元/ m²•月、乙級1.0元/ m²•月、丙級0.8元/ m²•月、丁級0.6元/ m²•月。以上收費上下浮動不超過20%。 合肥市各縣(市)普通住宅小區的前期公共物業服務費標準可以參照上述標準執行,也可執行各縣(市)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