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淮北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將按病種付費,共涉及7種疾病19個病種。
按病種付費是指在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基礎上,對臨床路徑基本明確的單一病種,從確診、入院經檢查治療到病人出院實行醫療費用總額核定,基本醫療保險在限價范圍內實施按比例補償,旨在進一步規范協議管理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切實減輕參保人員負擔。
在病種的選擇方面,目前暫按市物價部門確定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按病種收費標準,將7種疾病19個病種列入按病種付費結算(其中老年性白內障,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按定額撥付)。此次實行按病種付費的共有5家醫院,其中三級醫院為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二級醫院為市婦幼保健院、濉溪縣人民醫院、濉溪縣中醫醫院。7種疾病19個病種根據所選醫院不同,相同病種、相同手術的付費額定標準也不同。以膽囊切除術為例,在市人民醫院需9000元,市中醫醫院為8000元,而在濉溪縣人民醫院和濉溪縣中醫醫院為5500元。
據介紹,統籌基金采取按規定病種付費的結算方式,不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按病種付費分為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和參保人員自付兩部分。醫院記賬后向醫保部門申報結算,無論實際費用高于或低于規定限額,醫療保險基金均按規定的支付額支付。在病種標準限價內個人自付部分,以實際費用總額按規定自付比例支付。超出限價標準以上的費用,除患者要求的特殊費用由患者自行承擔外,基金、個人均不支付,全部由醫院支付。在實行按病種付費的過程中,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醫療機構在救治過程中可以不受現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支付范圍和標準的限制,但必須嚴格執行衛生計生部門所制定的疾病臨床路徑相關要求。如治療中發生意外,經鑒定為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由協議機構自行承擔,并負相應法律責任。
按病種付費的疾病發生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時,不設置起付標準。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城鎮居民在二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為70%、在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為60%。在職職工在二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為85%、在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為75%。退休職工在二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為90%、在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為80%。
患者個人自付比例為,城鎮居民自付比例在二級醫院住院為30%、在三級醫院住院為40%;在職職工自付比例在二級醫院住院為15%、在三級醫院住院為25%;退休職工自付比例在二級醫院住院為10%、在三級醫院住院為20%。老年性白內障城鎮居民醫保按定額2000元撥付,患者個人承擔不同級別醫院限額內實際發生醫療費用與醫保定額撥付的差額部分。參保人員持醫保IC卡(社會保障卡)、醫保證歷本到上述5家醫院就診,出院結算時,只需交納限額內個人自付部分,其余費用由協議管理醫療機構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