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青苗補償標準
按照每畝1100元確定青苗補償標準上報審批。
(三)房屋拆遷補償和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
1.房屋拆遷補償
按房屋結構類別結合成新予以補償。參照《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阜陽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號)文件標準予以補償。2.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
按參照《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阜陽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號)文件標準予以補償。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初步安置辦法
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和社會養老保險安置相結合,其中符合《阜陽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條件的按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不符合《阜陽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條件的,采取貨幣安置。
實際安置辦法以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六、本告知書下發后,在擬征地上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實施時一律不予補償。
七、本告知書由阜陽市國土資源局直屬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所送達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及其他權利人。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及其他權利人對以上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如有不同意見,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阜陽市國土資源局直屬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所書面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阜陽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