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舊城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以及《宿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規定》等有關政策,結合高新區的世紀,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圍
高新區新汴河村雙莊區域范圍內房屋、構筑物及附屬物。
二、征收目的
加快舊城改造步伐及城鎮化建設的步伐、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提升城市品位
三、征收機關
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四、征收部門
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征遷指揮部
五、征收實施單位
宿州市汴北新區管委會及新汴河村委會
六、評估機構
安徽中建世紀興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七、簽約期限
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10月24日(45天),分三個簽約時段。
第一時段: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10月9日(30天)。
第二時段: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9日(10天)。
第三時段: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5天)。
八、征收補償原則
1、對征收范圍內合法房屋給予被征收人補償或安置。
2、對認定為違法建筑不予以補償。
3、征收范圍確定后,突擊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對房屋進行突擊裝修和改變房屋用途的,不予補償和安置,并給予處罰。
違法建筑的時間界定,以2000年3月6日《關于宿州市城市建設規劃區內禁止個人自薦住房嚴格控制零星建設住房的通告》(宿政秘【2000】16號)發布之日起為準,結合原則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施行之后,未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他合法手續建造的房屋,視為違法建筑。實物界定以2008年5月安徽省第一測繪院航拍圖片為準,被征收房屋如屬多次征收后形成的,根據前次征收協議進行核準。
4、征收范圍確定后,已被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認定為違法建設,并進入違法建設處置程序的,不予補償和安置。
5、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和安置。
6、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征收機關將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7、飼養動物的合法建筑、構筑物進行貨幣補償。
8、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按照市場評估價進行貨幣補償。
九、被征收房屋屬性的認定
(一)房屋性質認定
1、予以認定。被征收房屋有有效權屬證明或有效建房批準手續的,按有效權屬證明、有效建房批準手續記載的面積,結合實際丈量認定面積,認定為合法建筑。
2、有條件認定。被征收房屋無有效權屬證明、無有效建房批準手續,在2008年5月航拍圖上有標注的房屋,在積極配合征收的條件下,參照合法建筑認定。
3、不予以認定。被征收房屋無有效權屬證明、無有效建房批準手續,且在2008年5月航拍圖上無標注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
(二)房屋用途認定
1、房屋長拳證書載明用途的,按照載明的用途進行認定;沒有載明用途的,企事業單位房屋用途按辦公或廠房認定,個人房屋用途按住宅認定。
2、居民區內無合法批準手續改變房屋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的,用途認定為住宅。
3、居民區內用作生產、加工、養殖的建筑物達到住宅建筑標準的認定為住宅,達不到住宅建筑標準的認定為構筑物或附屬物。
十、征收補償方式及安置地點
(一)補償方式
1、征收補償方式實行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
2、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和用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價值由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公示,公示期間,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 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原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評估,也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逾期視為其放棄權利。
3、貨幣補償。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評估價格,結合認定面積給予補償。
4、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根據認定結果,在安置區內“征一安一、互找差價”原則執行。
5、房屋征收起價你,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實行自行過渡的,由征收機關發給臨時安置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