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市交通骨干公路網,提高交通服務水平,增強城市功能,加強安慶市區與樅陽縣、銅陵市聯系交流,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市政府決定開工建設228省道安慶至樅陽改建工程宜秀區段。
現就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28省道安慶至樅陽改建工程宜秀區段南接外環北路與潛江路三期交叉口,北接樅陽縣境內段,全長12.49公里,主要控制點經白澤鄉東塘、新光、黃石、楊橋鎮楊井、螺山、梅林,跨越長河,進入樅陽縣境內。建設標準:一級公路兼顧城市道路功能,雙向六車道。
二、工程建設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工程建設范圍內涉及的征遷、清障工作由轄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公安、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違法建設一律無償拆除。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依據工程規劃需要新建、改建、加固、移位的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各種管桿線設施,由有關產權單位負責按規劃要求與本工程同步實施。
五、工程建設期間,施工單位要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范圍內占道經營或者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妨礙工程建設。
六、各單位和個人都要服從城市建設需要,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工程建設工作。對在工程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妨礙工程建設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竣工之日廢止。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