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有關規定,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決定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在全市選調生范圍內,選調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工作人員2名(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一)除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高,品德端正;
2.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心理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此次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szks.gov.cn/)、市發改委門戶網站(http://fagaiwei.ahsz.gov.cn/)發布選調公告及報名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逾期不予補報。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步驟如下:報名網站為宿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szks.gov.cn/),點擊頂部導航欄 “網上報名”處進入公開選調專題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為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規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資格等處理。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宿州市人事考試網上進行,選調部門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具體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于9月8日16:00之前完成。
3.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可于9月8日16:00前隨時登錄宿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開考。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進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于
9月10日9:00前登錄宿州市人事考試網點擊頂部導航欄 “網上報名”處進入公開選調專題繳納筆試考務費用(4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于2017年9月20日至22日從宿州市人事考試網點擊頂部導航欄 “網上報名”處進入公開選調專題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下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報名人員可登陸宿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選調部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3年以上公務員證明材料(錄用通知或者錄用審批表)及選調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原件。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同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定辦理繳費手續(70元/人),領取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