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批城市建設用地
滁州市2017年第14批次城市建設用地項目,2017年8月17日業經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7〕796號)批準,安徽省國土資源廳2017年8月17日印發批復,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對所轄瑯琊區揚子街道、南譙區龍蟠社管集體農用3.6596公頃(其中耕地3.2608公頃),建設用地0.3649公頃,無未利用地,共計4.0245公頃集體所有土地依法實施征收。
建設用地地塊用途
商服用地、交通運輸用地。
第16批城市建設用地
滁州市2017年第16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已經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7〕791號)批準,安徽省國土資源廳2017年8月17日印發批復,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對所轄瑯琊區揚子街道永陽社區集體農用地2.5834公頃(其中耕地2.2708公頃),建設用地0.5544公頃,合計3.1378公頃所有土地依法實施征收,用于城市建設。
建設用地用途
工業用地、交通運輸用地。
第18批城市建設用地
滁州市2017年第18批次城市建設用地項目,2017年8月17日業經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7〕793號)批準,安徽省國土資源廳2017年8月17日印發批復,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對所轄瑯琊區揚子街道、南譙區大王街道集體農用4.4629公頃(其中耕地3.4874公頃),建設用地2.4308公頃,無未利用地,共計6.8937公頃集體所有土地依法實施征收。
建設用地地塊用途
公共設施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交通運輸用地。
第19批城市建設用地
滁州市2017年第19批次城市建設用地項目,2017年8月17日業經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7〕794號)批準,安徽省國土資源廳2017年8月17日印發批復,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對所轄瑯琊區揚子街道、南譙區大王街道集體農用22.0421公頃(其中耕地19.5681公頃),建設用地0.4563公頃,未利用地0.1417公頃,共計22.6401公頃集體所有土地依法實施征收。
建設用地地塊用途
工礦倉儲用地。
滁州二院擴建項目批前公示
滁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位于清流路與南京路交叉口東北側,
現狀用地約50畝,擴建用地約60畝。
擴建地塊具體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