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審判輔助人員隊伍,加強對審判工作的服務保障,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招聘程序及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招聘工作由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市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02
招聘計劃及職位
書記員崗位20名,其中男10名、女10名。
03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本市戶籍,年齡20至30周歲(1986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
本科學歷專業(yè)要求:法學門類相關專業(yè),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計算機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專業(yè)。
大專學歷專業(yè)要求:公安與司法大類、公共管理與服務大類中的相關專業(yè),計算機類、語言類、文秘類專業(y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適合擔任法院工作人員的情形。
04
招考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8月29日至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淮北市人才服務中心(淮海中路28號,科技局一樓西大廳3號窗口)。
3、開考限額: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之比不低于2: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4、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本人填寫《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
5、報名時,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6張。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7、報名人員須按皖價費【2006】240號繳納筆試費40元,皖價費函【2010】103號繳納技能測試費70元∕人。
(二)筆試(占總成績30%)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法律常識、時事政治、公文寫作等。分值100分。
2、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9月12日至9月14日,報名人員憑報名發(fā)票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及地點參加筆試。
(三)技能測試(占總成績30%)
1、書記員計算機技能測試:
內容:漢字速錄(側重);WORD及EXCEL基本操作。分值100分。
2、筆試、技能成績:9月19日在淮北人才網和報名處公示。公示期3天。
(四)面試(占總成績40%)
1、面試對象:根據(jù)職位招聘計劃,按同職位筆試(30%)與測試成績(30%)合成成績排名,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的,進行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