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并在“金寨政府網、金寨先鋒網”上進行公示。
體檢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單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缺額的,按照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七)考察。根據體檢合格人員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八)公示。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崗位人選,并向社會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履行聘用手續。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聘用與管理
在縣編辦確定崗位的基礎上,被確定為擬聘人員的村干部原則上按分數由高到低順序,自主選擇就業崗位,若本鄉鎮有崗位,鼓勵在本鄉鎮事業單位聘用,原則上仍然在原崗位工作2年。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進行,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考試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實施。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招聘資格、通報到有關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報名結束后,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的信息將在金寨政府網、金寨先鋒網公布,一經公布,視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不指定具體輔導材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按相關政策法規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64-7356207
監督電話:0564-735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