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人社、監察部門現場監督。負責資格審查人員按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45元繳納筆試考試費。
(六)準考證領取: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7年9月21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證(委托報名的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報考者繳費憑證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招聘方法及步驟
本次招聘分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聘用等幾個步驟(縣法院速錄員崗位增加職業技能測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
(二)面試
1、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照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如按規定比例入圍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規定開考比例入圍面試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也不得低于60分,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對于緊缺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報經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開考參加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2、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的方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三)成績合成
除縣法院速錄員崗位外,考試合成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職業技能測試
1、縣法院速錄員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計算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職業技能測試入圍人員名單(面試缺考和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除外)。
2、職業技能測試由縣人社局、縣法院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職業技能測試科目設置為看打法律文書,滿分100分,按30%的權重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4、縣法院速錄員崗位考試合成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職業技能測試×3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員考試合成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面試缺考和面試成績低于60分、法院速錄員崗位未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除外)。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學歷高低為序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衛生計生委 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考生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察,重點審查報名資格條件及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合成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六) 公示及聘用
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把關口,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情況均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無異的,由縣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采取勞務派遣方式聘用,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內(含試用期)表現不好、不能完成承擔任務的,單位可以按合同約定,通過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工資,停止繳納社會保險、大病醫療救助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所聘人員身份仍為社會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