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招聘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等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鳳陽縣2017年部分單位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其中:縣法院書記員、司法警察崗位身體條件為: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無紋身;報考司法警察崗位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M,體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M,體重不低于45千克;雙眼裸視4.8以上);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年齡計算:35周歲以下為“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加分條件:
縣法院書記員崗位:具有國家認可的計算機操作等級證書加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因違反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人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報名、筆試(報考法院書記員崗位增加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5日—8月27日(雙休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會議室。
咨詢電話:0550-6735941(報名期間使用)。
3、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計算機操作證、退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17003退伍軍人報考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不足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考計劃數。
5、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收取筆試費45元/科。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參加報考的人員務必于2017年9月8日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卷面分值均為100分。其中:報考17001崗位、17003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筆試時間為90分鐘。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等。
3、筆試時間:2017年9月9日
上午:8:30—11:30《公共基礎知識》、《申論》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鳳陽政府網站公布。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隨筆試成績一起公示。
(三)專業技能測試
1、書記員崗位專業技能測試人員的范圍。根據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5:1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測試人選。
2、專業技能測試分值。專業技能測試分值為100分,其中: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80分)、文本編輯(20分)。
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縣法院書記員崗位(17001崗位):
考試總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40%+《專業技能測試》*60%的合成成績+加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