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民主公正、競爭擇優(yōu);
(三)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 招聘計劃
2017年度東至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為48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7年度東至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yè)生及以上,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且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須是該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上載明的專業(yè);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年齡條件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6年8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1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專業(yè)”主要依據(jù)國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科)專業(yè)目錄(2015年)》、《研究生學科、專業(yè)參考目錄》等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設置。目錄中未涉及的專業(yè)名稱、社會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學歷名稱與目錄不盡一致的,會同有關部門商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7年8月14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東至縣政府網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28日09:00至9月1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期間設立咨詢電話:0566-7016873。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9月2日09: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9月3日09: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9月4日16: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jù)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筆試費用(即:報考管理崗位的,需繳納45元/人筆試費用,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的,需繳納90元/人筆試費用)。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工商銀行卡、農業(yè)銀行卡。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在9月15日上班時間到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人才開發(fā)股(地址:東至縣堯城路18號,聯(lián)系電話:0566—7016873)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xù)。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6日0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