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市工程咨詢院計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2名,招聘專業為工程類各相關專業。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公開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具有相關專業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考: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年滿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實施。
1、公告
招聘公告在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網站、宿州市人事考試網站等相關媒體上發布。
2、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2017年8月11日至8月20日,每天8:30-17:00在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南區6樓604室(宿州市埇橋區汴河中路819號)現場報名。
(2)報名時,報考人員需如實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填寫《宿州市工程咨詢研究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載填寫),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4)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3、資格復審
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成立由分管人事負責人、分管領導、監察室、辦公室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的資格復審小組,根據考生提供的資料信息進行綜合評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網站、宿州市人事考試網站公布。
4、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網站、宿州市人事考試網站公布,同時采取電話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100分,結合崗位工作特點,側重考察考生的綜合知識、應變能力、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成績將在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網站、宿州市人事考試網站上公布。
5、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和考察由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6、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網站公示一周,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并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聘用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委托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
五、組織領導
宿州市工程咨詢研究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招聘工作。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等各項紀律規定,確保整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圓滿成功。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57-3052131
監督舉報電話:0557-304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