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外地60歲以上老人上班途中被汽車撞傷,可以算工傷嗎?公司應該承擔哪些義務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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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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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