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現夫妻離婚了,男方和孩子戶口在常州,女方戶口在宿遷泗洪,請問,是男方先把戶口遷出去女方再遷進來還是怎么樣?怎么辦理?
解答內容::感謝您給我們的來信。針對您反映的情況,公安機關進行了認真核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男方戶口遷出后,如果該戶內無登記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戶口,孩子可以擔任戶主。如果男方已不擁有該房屋的產權(即房屋已出售),男方戶口遷出時應將孩子的戶口一起遷出。小孩的戶口隨父還是隨母,由親生父母親商量決定。在常州市內,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申請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遷移戶口(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均需同意)。
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回復單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