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2018年1、2月,在武進交了2個月,3月停掉了,4月起至今在新北交的,目前在保的,住院是否可以用醫保報銷?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如4月份是單位正常征繳社會保險,4月份正常繳納的,可以正常享受醫保統籌待遇;如個人征繳,前后您有中斷的情況下,需要在常州重新繳費滿6個月后,才可享受醫保統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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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