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1.我們公司10月份也就是本月有2個員工辦理停保,然后我們公司8月份社保有斷交,因為單位社保賬戶金額不足,打算給賬戶充錢補繳。
2.如果說給這2位員工辦理停保的話,什么時候生效呢
3.另外,8月份和本月得社保是一定要幫這2位繳納嗎
4.還有就是辦理停保的話,具體是什么流程呢,需要帶哪些材料嗎?
希望盡快得到回復,謝謝麻煩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首先單位先至所屬區社保中心辦理補繳手續,然后在每月6-25日期間辦理這兩位員工的暫停參保手續, 單位職工停保手續:
(1)《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2)單位公章(個體工商戶如無公章,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3)《解除勞動合同》或單位和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區屬單位減員停保前須先到所屬街道辦理職工退工手續。
社保當月辦理暫停手續,當月保險需要征繳,次月生效。屬于單位應繳未繳應當為其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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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