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是尿毒癥病人,長期在徳安醫院血透,一直以來透析病人常用的低分子肝素,左卡,補血針等幾種常用的藥都是病人自費,但是奇怪的是醫院出具的收費發票明細單上注明了病人自費10%,但底下收費欄卻是病人全自費,也曾經有病人去查詢過,醫保辦駐院處的答復是他們管不著醫院收費,醫院答復是不走統籌這就是現實,可憐的病人們實在是走投無路,只能請求政府給個明確的說法了,請不要逼我們這些可憐人走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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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大病門診補助費用結算的起付標準為800元/年,起付標準以下費用由個人承擔。超過起付標準部分的費用,在職90%,退休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6%,白血病最高限額8000元。
參保人員患以上病種,經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需要在門診進行治療的患者,可到確診醫院的醫保辦領取并按規定填寫《常州市市本級統籌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待遇審批表》,后由定點醫療機構將審批表定期匯總到市社保中心進行審核確認后,在選定定點醫院就診刷卡即可享受門診大病待遇。
如有問題,建議聯系醫療保險科:868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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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