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新北區企業,公司女員工1964.01,到2019年01月滿55周歲,但是社保還差幾個月才滿15年,請問要辦什么手續?什么時候去辦?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根據《關于調整部分繳費不滿15年參保人員相關政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289號):從2011年7月1日起,凡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人員,經本人書面申請,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再辦理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手續。建議聯系常州市養老保險處:8660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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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