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于今年3月底到現公司上班 至今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 也沒有購買社保 公司財務說未滿一年的都是臨時工 而且常州市公司買了商業險就不用購買社保 我想請問是這樣嗎????? 請盡快回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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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強制性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還應承擔對勞動者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代扣代繳義務。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用人單位以現金方式支付勞動者社會保險費或用人單位采取由勞動者以自由職業者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做法,均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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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