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現在購買特藥實行電子處方和網上評估。感覺比以前買藥要繁瑣N倍。我慢粒患者,特藥是國產格尼可,我的特藥證上要求2019年1月11日提交評估表,今天2019年1月9日到第一人民醫院辦理,醫生和醫保辦回復,由于我2018年12月26日剛買過特藥,一個月時間還沒有到,所以電子處方和評估表醫生都發不了,讓我1月26日前提前一周再去趟醫院看看。這樣豈不是讓我錯過了2019年1月11日提交評估? 豈不是影響到后后續用藥?有斷藥風險?另外,有病友反饋當天網上提交的評估,當天還不一定能審批出來,也就是沒有評估當天還買不了藥? 要等評估審批好了,我還再跑一次去買藥,這買個藥是到底要讓病人跑多上趟?如果年紀大了怎么經得起這么折騰?!這真的是為病人減負嗎??? 既然是三個月做一次評估,為什么不能開三個月的處方,真的要讓病人每個月都要跑醫院和藥店???本來就生病,能有個工作就不容易了,還三天兩頭的請假,是想把病人折騰致死嗎????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醫生的電子處方可以提前一周開嗎?開的電子處方是當天有效還是當月有效呢???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建議聯系常州市醫療管理科:86614830、86811093.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