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爸是常州人,在常州工作,年齡55歲,現在得了淋巴癌,花費巨大,請問有常州市職工大病醫療補助可以申請嗎?需要攜帶什么材料?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您可以辦理門診慢性病、門診大病;大病補助是不需要另外辦理的。
1、門診慢性病: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持具有連續記錄半年以上相關疾病的有效病歷資料,到市醫保中心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發放鑒定表格,并按規定詳細填寫表格。參保人員持有效病歷資料、鑒定表格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醫院進行門診慢性病專家鑒定,表格留專家醫生處。經專家組鑒定后的結果及原始資料返市醫保中心,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參保人員自鑒定所在月份的次月即可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參保人員申請時需提供本人以下資料,并對資料的客觀真實性負責。
(一)醫保卡(社會保障卡);
(二)門診病歷(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須有半年以上的治療記錄)、出院小結、輔助檢查報告等慢性病種診治的相關病歷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參保人員,經市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審核相關資料明顯符合準入條件的,可以不參加醫院體檢,直接留存相關資料交醫療衛生專家組審核:
(一)患惡性腫瘤并能提供出院小結或病理報告的;
(二)有慢性病種住院治療史并能提供出院小結(限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
(三)75周歲以上且有慢性病種門診輔助檢查報告的;
(四)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前往醫院參加體檢的。
每年的門診慢性病藥費補助一次性到賬,但是按月使用,當月結余額度可轉到下月使用,累計額度當年有效,次年重新計算。
2、門診大病:
針對您有惡性腫瘤,可享受門診大病政策,直接在常州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辦理申請手續:大病門診。參保人員患下列大病的費用經市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享受大病門診補助:
(一)血液和腹膜透析治療費;
(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藥費;
(三)惡性腫瘤化療、放療費;
(四)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藥費。
大病門診補助費用結算的起付標準為800元/年,起付標準以下費用由個人承擔。超過起付標準部分的費用,在職90%,退休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6%,白血病最高限額8000元。
參保人員患以上病種,經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需要在門診進行治療的患者,可到確診醫院的醫保辦領取并按規定填寫《常州市市本級統籌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待遇審批表》,后由定點醫療機構將審批表定期匯總到市社保中心進行審核確認后,在選定定點醫院就診刷卡即可享受門診大病待遇。
建議先在常州市社保中心(錦繡路2號1樓B區)申領表格,再至您需要治療的醫院寫治療方案簽字。后期發生的費用再至常州市社保中心報銷費用。
3、大病保險主要保障參保(合)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個人負擔超過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門診大病合規醫療費用。包括基本項目和補充項目。在重點保障基本項目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逐步擴大到對補充項目進行保障。
(一)基本項目的補償
設置統一的起付標準、分段支付比例。起付標準以上一年度我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參考,目前暫定為20000元。分段支付比例為: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之間,補償50%;超過50000元至100000元之間,補償60%;超過100000元,補償70%。以后,根據大病保險工作實際開展情況和城鄉居民收入變動情況逐步調整起付標準、分段支付比例。
(二)補充項目的補償
有條件的地區,根據當期大病保險資金對基本項目補償后的結余情況,補償項目起付標準為2.5萬元,其中包括基本項目起付標準以下未補償的合規費用;補償比例為50%,補償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1.5萬元。
綜上所述,以上大病補助享受直接憑《省保卡》在醫院實時結算即可,不需要再至醫保中心窗口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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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