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2014年工作調動到常州,目前已購置房產,父母投靠我生活居住。按照市政府新出臺的落戶政策,我打算把我父親的戶口從河南老家遷過來。由于我父親是退伍軍人,在老家目前還在繳納社保(7年服役期算7年社保、已繳納4年,距離滿15年社保期限還剩余4年),請問:1.外地退伍軍人的社保能否隨戶口一同轉入常州?2.轉入常州后能否一次性將剩余4年的補繳齊?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意見》(常政發[2008]116號):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應參保而未參保的人員應當及時辦理參保手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他人員不得通過補繳的形式增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綜上,目前常州養老保險個人無法補繳,至于戶籍轉入,建議咨詢戶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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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