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1、我本人在單位已連續繳納五險一金10個月;
2、我愛人在2015年開始到2017年交了五險一金,從2017年以后一直處于斷繳狀態;
3、2018年5月我愛人懷孕后就從用人單位離職,在家待產;
4、2018年11月初在武進新城域社區繳納700元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原來的社保卡共用的一張卡);
5、2019年3月7日,生了個孩子;
6、我愛人原安徽戶籍,2018年年初戶口已正式遷入常州武進;
7、鑒于上述情況,此次我老婆生孩子的相關費用可以通過我本人男方的生育險報銷還是只能通過她繳納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
8、上述兩種報銷方式各能報銷多少?
9、另外,男方的剩余津貼在我這種情況下還能報銷嗎,若能,具體能報銷多少?
10、上述如果我符合哪種報銷,對應情況下我需要準備什么材料,提供給用人單位還是哪邊?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女方并不符合報銷生育條件,可以男方單位享受,職工未就業配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應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享受相關醫療待遇,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請您結合您的情況,如您妻子農保上符合報銷,則男方就不重復享受生育報銷。如女方不符合的情況,男方單位在女方生育當月正常參加生育保險的狀態下,可以男方單位帶材料報銷:(1)女方在本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填寫《常州市市本級職工生育人員花名冊》,并攜帶出生證、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出院記錄、女方《就業失業登記證》或村(居)委會提供的《未就業證明》或者由男職工單位出具《未就業證明》,《常州市生育服務聯系單》、男職工社保卡、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到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辦理。另外,除常州市本級戶籍需攜帶戶口簿以外的,外地戶籍都需開具《未參保證明》。
(2)女方在外地生育:由所在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填寫《常州市市本級職工生育人員花名冊》,并攜帶出院記錄、出生證、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常州市生育服務聯系單》、女方《就業失業登記證》或戶籍所屬地村(居)委會出具《未就業證明》或者由男職工單位出具《未就業證明》、(村(居)委會未就業證明及男職工單位未就業證明選其一即可)。用人單位出具的回職工原籍生育的證明、男職工社保卡到常州市社保中心窗口辦理。另外,除常州市本級戶籍需攜帶戶口簿以外的,外地戶籍都需開具《未參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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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