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朋友是市區一名職工,19年6月3號檢查出癌癥,現在醫療期。和公司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8月初她已滿50歲,由于社保繳納未滿15年,無法辦理退休。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要終止勞動合同,請問合法嗎?《勞動合同法》規定終止條件是享受基本養老待遇,請問適用哪一個呢,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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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