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教育部門領導們好!我小孩明年升初中,該學校從2019年取消直升改為積分入學。其中關于房產積分是按房產證上的日期開始計算,但是我從2004年即在該小區自購房居住,于2016年置換同一小區的房子。假如按2019年的積分辦法計算,我們2020年的分數是不達標的。 但我們從2004年即在該小區購房居住,貴部門是否須要考慮到我們這類型的情況,是否可以從居委的登記入住檔案時間開始起計更準確?盼復。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 按照“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的政策要求,以區為責任主體,在總結以往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結合各區實際,不斷優化和完善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充分體現教育公平,合理設置積分類別、項目、標準和分值。積分項目包括學位申請人戶籍類別、住房性質、入戶時間、居住時間、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計劃生育信息等。根據積分情況和招生計劃安排學位,實施過程中要做到積分標準、積分結果、學位安排“三公開”(積分入學詳情,請關注各區積分入學實施方案)。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建議按照“屬地管理” 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原則,將此問題直接向轄區教育局咨詢。??? 市教育局信訪咨詢服務中心:82661331。謝謝。
回復單位:
深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