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深圳戶籍,已深圳報名初級會計,但未信息采集,待業,是否必要信息采集?如必要,在廣東省本級采集了,是否還需要在深圳采集;無工作,工作證明是否不需要?后續領證怎么處理?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信息采集的對象為深圳市的會計人員,具體包括:一是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二是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的人員。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實行屬地化原則,在崗在職會計人員在工作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無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我市報名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具體要求詳見當年度的報名通知。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3.30